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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路是我最喜歡的黃色 耶!

 

做了一個夢,突然理解到為何許許多多的女生認為婚姻是種保障。

也許離婚協議書,是唯一要在雙方達成協議簽字才能生效的分開關係方式吧!其他的無論是朋友、是情侶、是任何關係,只要有一方決定斬斷這層關係,這個關係就結束了。

 

不覺得很有趣嗎?

就像臉書一樣的好友功能,為什麼形成一段關係需要兩個人的同意,而切斷卻只要單方決定就好了呢?

一直,都對這件事情感到十分的疑惑

也許,是給了人們逃避的空間?是對於痛感斬斷關係者的一點溫柔?還是,人都習慣對不想面對的事情,不想去解釋,而想要他後面的結果呢?

感覺跟白吃的午餐一樣的令人著迷。

 

因為是面對著不想再繼續有關係的人,所以無論怎麼解釋,都是多餘的吧!這段令你厭惡的關係,已經不想再多費些精力去經營,只想讓他 瞬間消失

 

或許我們都當過這兩個面向的人,我們傷人,也被傷害;我們懶得解釋,卻也想從別人身上得到消失的答案。

人都是自私的,所有的一切,只要我清楚就好,的這種概念 吧!

 

愛,是獨一無二的喜歡

幸福,是像被陽光暖暖包住,想停留在原地的全然放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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